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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经验 法考易2023-05-05 收藏 : 2 查看 : 3095 评论 : 49

原创作者: 法律人盛侃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一年零三个月的学习,一个月的等待,终于看到了2022年的法考主观题成绩单。我是属于比较笨的人,对我而言没有什么好的方法,只有一句话“无它但手熟耳。”按照设证推理的逻辑,先上结果:客观221分,主观132分,本考区总分第一,大约相当于司考年代的440分,我觉得我应该有资格写这篇文章。



1、关于基础的逻辑:法条知识点是基础,知识点的逻辑演绎是提高,最终的考验是设问。

(1)虽然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实践,然而连法条都弄不清楚,你的逻辑的底层从哪里来?你都不知道运用哪些法条的逻辑,如何去实践?

(2)无论学习任何机构的课程,都必须将基础阶段的课程以最快的速度过一遍,这就是所谓的扫盲课程,我没什么基础,第一阶段的精讲课用了5个月才听完,但其中也浪费了一些不必要的时间。这些基础课程对于做题并无大用,但对于下一步的学习有所帮助。

(3)知识点其实就在法条中,一切老师的讲解都是为了更加全面准确的理解法条。我相信你要说服法官肯定是要提出依据某某法律文件某条某款,不可能说依据某某老师某某书某页某行,但是好的老师对于知识点的讲解可以事半功倍。

(4)对于主观题不考的内容可以刷题解决,对于主观题要考察的内容建议还是要有体系学习。

2、关于需要准备的物质条件:买课、买网盘、买书、听课

(1)购买一份某2023法考密训班课程(机构内部班课程)

(2)开通百度网盘会员(可以直接在线观看)

(3)在咸鱼买点对应课程的书(针对机构免费课要买书的情形)

(4)用电脑或者手机在百度网盘听课(建议用电脑,屏幕大且可以避免玩手机,唯一的不好是不能一边听课一边看法条,不知道有什么好办法)

(5)下载一个可以在手机上查阅法律法规汇编的法考app。

(6)电脑查阅法条。

3、关于推荐的老师:针对不同课程推荐一些老师,但仅代表个人观点

(1)理论法学:

法理学和法治思想我认为都是非常重要需要排在第一位的东西,送分的东西为什么不要?理论法学方面推荐杜洪波老师,我是被马峰弄得没办法才看了杜洪波老师的课程,杜洪波功底深厚,段子暴力,不管对于客观题还是主观题都是非常建议好好听一听的老师,但是他的4页纸太过于简单,我建议如果有可能还是需要背诵更多的内容,这样在考场上才能不假思索的写出来。对于法治思想内容的归纳和写作的思路,胡震的7页纸张和私教课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杜洪波的缺点是太懒,太卖弄,你不一定有他的改写句子的能力,但是可以思考他的思路和方法,今年的材料很少,难以有发挥的余地,所以在知识储备方面还需要学习更多内容多加以背诵。总之,做好最充分的背诵准备,再用最简单的方法表达出来,大道至简,最终自己能在考场上用的才是真的适合自己的。

(2)民法、民诉、商法:

民法博大精深,包含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其中重要法条最好能明确掌握。

民法方面如果有时间的话可以看看李建伟老师,李建伟老师是什么人就不用说了,躺着都能讲课,可谓是第一个让我对民法入门的老师,他的徒弟老孟大概只能算是告诉我什么叫民法,李建伟老师的缺点就是太懒,太卖弄,这可能是牛人的通病。

钟秀勇老师和李劲松老师也是非常不错的,钟秀勇老师的缺点还是太卖弄,而李劲松老师与崔红玉老师都是非常不错的年轻老师,李劲松老师的缺点大概就是课讲的太少,而崔红玉老师的缺点是作为一名年轻老师居然也喜欢卖弄,在这方面就差了很多,完全没有听说任何有名气的年轻老师。

民诉作为和民法紧密相连的一门科目,首先推荐戴鹏老师,然而如今的考试难度太大,主观题阶段恐怕还需加强。

商法方面我一开始看的是鄢梦萱老师,因为是为了客观题中经济法一并选择,主观题阶段我商法学习的不多,很多都是在崔红玉老师的民商综合当中顺便学习的,包括破产法的一些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在民商诉方面建议综合掌握,不管是李建伟老师的请求权基础理论,方志平老师的起跑点(?)理论,在逻辑方面给了我很大启发。方志平老师的不足之处是作为过去司考年代的命题人可能在某些方面面对现在的考试也力有不逮,所以如果有更好的,贴近命题人的老师也希望推荐。最后,崔红玉老师的民商大综合课程在实践中给了我很大提高,李劲松老师对于设问的分析给了很多答题的经验

(3)行政法:

在客观题阶段行政法的分数并不多,而且分布较为杂乱,我认为可能与三国法的分数相似。然而在主观题阶段,行政法几乎是在送分,而且是送完整的28分。行政法方面首推李佳老师,李佳老师的主观28句,值得好好领悟,徐金桂老师说的也非常好,但是他不讲法条,实际上后期我听他的课,他讲的每一个知识点法条在哪里我都能反应出来,行政法的法条并不多,配合简单的背诵可以很好的掌握行政法的答题。对于主观题阶段的行政法题目有个最大的特点是一连串的相关设问,要么全对要么全错,行政法比商法更容易拿满分,但是如果不思路清晰也更容易丢分。

(4)刑法:

刑法方面我不建议花太多时间学习,你能否得分不在于你学的多好而在于题目出得简单还是困难,刑法在客观题阶段我认为是最不好得分的科目,在主观题阶段取决于题目的难易,好在主观题命题直接摆烂降低了很多难度,在刑法方面我无法推荐老师,只能建议谨慎参考陈橙和柏浪涛老师,多通过历年真题有针对性的掌握考试的要点,做出合适的回答。

(5)刑诉:

刑诉方面应该只有一位老师值得推荐,就是向高甲老师,能力和人品俱佳的一位老师,正所谓:盲聋哑半疯傻,法考只认向高甲。刑诉至少在客观题阶段都是可以拿到分的科目,然而关键问题在于主观题阶段刑诉的命题角度较偏,所以才将刑诉科目放在最后,事实上我对刑诉法条的了解花的时间可能是很多的,今年的刑诉设问不算太难,考的都是基础的东西,但也不是一两个法条能解决的。。

(6)总之。

我认为每一位参加考试的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在心理压力巨大的情况下,还能够回忆起老师讲了什么是非常困难的,只有通过练习,将知识点和法条内化于心,才能在考场上少犯错误。而任何老师最终都是殊途同归,你在考场上所能依靠的可能只有左边的法律法规汇编。

4、针对客观题阶段的分析和建议

(1)有人说客观题要多听课,主观题要多做题,我的观点恰好相反。客观题在用最快的速度学完那些扫盲课程后,应当多刷题培养速度和准确率。

(2)客观题目前是一个题库结构,多做题才可以做到知识点记忆明确,做到快速准确作答。

(3)客观题卷二可以在草稿纸上画简图,主要便于快速调取题干信息,不至于债务人和债权人分别是谁,票据经过了几手流转都记忆错误(主观题阶段不用考虑画图的问题,因为你完全没有时间画图)

(4)要特别注意题目的设问,到底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建议如果是选非题需要标记。

5、针对主观题阶段的分析和建议

有人说客观题要多听课,主观题要多做题,我的观点恰好相反。主观题应当深入学习针对设问的解答,因为主观题你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答案的如何练习呢?而主观题阶段的做题我觉得帮助在于对时间的控制和深化记忆,你的能力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高,你没有运用法条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果不是在课程中听过类似的问题,你如何作答?某些主观题阶段的答案目前也并不明确,没有办法像客观题那样的准确练习,所以,主观题多听,多翻法条,多思考不同的观点不同的答案,只有对可能遇到的情况心理有准备的情况下才能在考场上不那么慌张。

(1)针对法治思想:法治思想我曾经发过一个背诵版文档,我记得我在文档中写的最后一句话是“无论如何都不要忘了以法治思想为指导!”今年的设问中,三个踩分点中的第一个就是法治思想,后面的内容,你不管是扯公正司法,还是改革与法治,或是党、民、路,只要用杜洪波的方法加点修饰,我相信应该不至于在这个方面不及格吧。观点句复制设问,总结句套用模板,可以在三十分钟内完成,我最后的一分钟留给了法治思想的文字检查,最后的十秒钟还改正了两个错别字。

(2)针对民商诉:民商诉在主观题中是一道最难的题目,可能花了半小时题目都没看明白,这对于主观题有限的时间是非常糟糕的,我始终觉得那些考后贴出这个答案那个答案的完全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民商诉题目的主干基本都是基于一个合同关系,准确定位是什么类型的合同对于法律适用方面至关重要。例如在今年的设问1中是否需要履行,这是一道请求权基础的题目,请求权的基础是合同法律关系,我将这个合同定位为民间借贷合同,民间借贷合同司法解释中的三项规定(10条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不存在13条法定无效情形,且不超过25条LPR4倍),合同总则编中579条之金钱债务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构成了请求权的基础,设问2中违约金是否可以调整,民间借贷合同司法解释中的(29条违约金不超过LPR4倍),合同总则编中585条违约金条款都构成了调整违约金的依据。设问9中对于有仲裁条款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如何处理?这道题目其实问了好几个采分点,我不能简简单单的只依据仲裁法26条(申请与受理)说法院取得应诉管辖应当继续审理,而是必须要说明担保制度解释21条,一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本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但是由于担保合同存在仲裁协议,法院本无权管辖,但又由于未在法院开庭前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取得应诉管辖应当继续审理这样绕过来。而这个设问结合设问3,设问4,更加明确的是乙公司似乎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才会被甲公司一并起诉。

(3)针对行政法:行政法的题目看似简单,每个老师都说押中原题,其实押中的只是案情题干,这道题的设问和指导案例中的并不完全一致。设问1,设问6都有坑,设问1除了原告被告之外一定要记得回答第三人,看起来简单,但经常容易忘记,设问6中,一定要记得这是复议维持的案件,需要对复议决定一并处理,对原行为是确认违法判决,对复议决定是撤销判决。对于设问5,行政机关从来没有合法过,只是要找出不合法的理由。

(4)针对刑诉法:刑诉法在主观题中的命题角度非常偏,你很难预判考试的内容,你以为会考审判,确实考了,考的不是一审不是二审不是再审而是比较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异同和刑诉解释中关于分案审理的法条,你以为会考证据,确实考了,考的不是证明标准而是证据的法定分类和学理分类的具体运用,你想不到的是还考了侦查中犯罪嫌疑人到案的两种方式,而且刑诉最大的问题是这道题可能是最后一道做的题,如果没有足够的熟练,很难冷静的打字回答这些设问。

(5)针对刑法:刑法我一直很不擅长,因为考试和实际完全不符,但是刑法近年在主观题考试中与刑诉恰好相反,考点比较固定,其实在主观题中完全没必要对分则中四百多个罪名加以研究,还是多听考试中的观点比较合适,这道题最好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否则很难给刑诉留出足够的时间。

6、关于考场上的感受

(1)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考场上四个小时,考场下四千个小时都不为多。我从来没有觉得考场上时间充足过,但是我已经尽我全力用尽了考场上的每一分钟时间。

(2)第一道法治思想,我没有时间仔细思考。事实上东西可能早已学过,但在键盘练习时间我还在打二十大报告,因为宋光明说考宏观不考微观,我还在想到底是考法治中国还是依宪治国,结果题目跳出来的瞬间把我愣住了,因为公正司法项下内容我虽然学过但早就在背诵其他内容的时候忘记了,我此刻只想起来杜洪波的办法,先复制下设问,改写一下,然后打一段法治思想内容和意义的概括文字,再来一句坚持什么什么必须以法治思想为指导,第二段打一段公正司法,第三段打一段改革与法治,抱歉我就这个水平实在不知道怎么办了,然后再贴贴设问里面的关键词,然后每段后面再引用一句话材料,然后再喊个口号结尾,此时已经过去了三十分钟,要知道我边上的那位考生此刻已经在做刑法了。法治思想我背了那么多,考前一天晚上我在官方模拟考试系统里面打了我整理的背诵版全文,一共七千多字,然而居然几乎完全没有派上用场,我大概连我之前经常嘲弄的杜洪波的一个脚指头都比不上。不过和我一起考的另一位考生(写过很多材料)依据谈治国理政写了据说五十分钟,虽然后面民商诉为了节约时间随便写写,但也过了法考,所以说,思想正确还是很重要。

(3)第二道民商诉,我还是花了很长时间读题的,虽然考前演练了那么多次,但是看到题目确实还是一懵,光读题可能就用了二十多分钟,因为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基础法律关系生怕自己答错了。许多回忆版的题干根本就不对,都是自己压缩的,真实的题干比我看到的所有的回忆版都绕。我不是从第一题直接开始答的,而是从民诉题开始答的。关于微信聊天的证据种类,我直接引用了民诉证据规定的15条,即电子证据应当提供原件,直接来源于电子书籍的打印件视为电子数据原件。因此该打印件具有证据能力,但是对于证明力,我直接引用的是民诉证据规定90条,这条虽然比较笼统,但是引用了其中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先解决了几个小问题,虽然答得不怎么样但是稍微稳定了下心态,然后再回头做主干设问,即是否可以要求履行,违约金可否调整,何种保证,管辖权异议如何处理?但是着急的遗漏了一个股东能否代为举证的设问,我认为对于该类题目必须对于案情和法条的把握相当准确并且对类似的题目事先加以练习才能在限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

(4)第三道行政法,在这道题目上稳住了心态,行政法的题干是一个官方指导案例,相信几乎所有老师都说过这道题目,但是设问和指导案例不完全相同,更加偏向于传统设问,几乎考察了行政法主观题所有传统考点,当事人?具体行政行为种类?起诉期?合法违法?判决?李佳常说的几个字,找主体,看行为,分阶段,辨诉求。我相信对于这些法条或者知识点或者李佳的28句稍微掌握点的,应该不会在这道题目上犯太大错误。

(5)第四道刑法,我的刑法学的不好,不做评价,据说刑法题中问支持那种观点指的就是通说观点。刑法的考点比较固定,但是我学习的并不好,今年的设问中对于构成何罪已经告知,难度比19年的整段案情降低很多,五个设问把你的话扯圆了就行,但如果是19年那种题目又是另一种答法。不过按照目前的情况看刑法类似四段五问这种题型比较常见,我认为在刑法这道题上取得及格分并不十分困难,但还是需要尽快完成,为刑诉争取足够时间。

(6)第五道刑诉法,刑诉法的设问一般非常偏,很难预测会考什么考点,今年的考点却已经算不是很偏,也是一段很简单的案情,然后围绕简单案情的几个设问,这种题干就决定了不会考证明标准,而是考一些具体规定,甲甲老师说“任凭题目千变万变,只有考点永恒不变。”但是在这种紧张的最后时刻能否镇定的找到法条已经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今年继续考察了证据,和刑诉解释的一些规定,但是设问一可能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确实有点出乎意料。

(7)考试的感觉和平时模拟考的感觉完全不同,主观题考场的电脑屏幕比我在客观题考场的小,而且贴了很大的一张防偷窥膜,答题区域有大块方格马赛克,让人看起来很不舒服,我认为这完全是对考生的侮辱,难道认为我的人品和郄鹏恩一样?另外,平时可以很轻松的复制整段案情到答题框来删改,考试中发现了复制下来的东西会自动变格式导致难以找到想要的东西。输入法也存在说不清楚的问题,输入每行第一个字会发生吞字,导致我分行没有那么顺畅。没有靠背的小板凳让我坐了四个小时,还有领导和记者跑到你后面看,让我想问候他说:你会么?不会你看什么看呢?我本来很担心会被别人的打字声干扰,结果发现自己什么声音都没听见,直接从头打字到结束电脑直接自动交卷。

(8)我不是天才,而且内心也很脆弱,对各种复杂情况需要有心理准备,才能以不变应万变。

7、关于一些学习方面的感悟

(1)去年的此刻正在做真金题,真金题是我评价比较高的一本书,集合了历年真题,如果不喜欢在电脑上刷题的可以做做纸质版的选择题,好处是不伤眼睛,答案比较完备,内容虽然没有题库多,但是答案更加完善,如果您和我一样做五道题用了半个小时还错了三道也不用着急,客观题的题库是可以刷完的,也就是说,刷到三千题以上就发现知道一些了,刷到五千题就发现基本会做了,刷到一万题就会发现看一眼就知道对错。

(2)我的学习经历了各类法考培训机构,我建议是尽早接触法条和真题,一开始的三个月只在众合听了个大概,后来觉得不行,又听了向高甲和鄢梦萱,第一次接触杜洪波,至少这几个人比前面听的几位名师似乎更加优秀。

进入主观题阶段,我意识到几位名师似乎难以驾驭主观题高难度的题目,特别是民商诉方面,曲无忆和一灯比我年纪还小居然有勇气登坛授课?还是需要听听名师的观点,李建伟方志平至少在逻辑上给了我一些进步,李建伟比老孟不知道强到哪里去了,尚且很谦虚,法条与知识点合一教学,老孟是别出心裁在书后面弄了个法条汇编,试问如果不是把法条融入到平时的学习中,谁会去翻后面的法条汇编。而有些题库也给了类似的重点法条汇编,对于这些,我只想说,我如果能看得懂,说明我不需要看,我需要看,那么我看不懂。对于法条较少的行政法尚且做不到,对于法条很多的民法,这样愚蠢至极。方志平说一个人硬背的话能随时想起来的法条顶多只有十条,他尚且编了很多口诀记忆法条,相比之下法条汇编的方式简直是丝毫不负责任。对于民法典这种体系性很强的东西,法条更多的成了炫耀的一种方式,而对于众多司法解释,老孟和题库内居然几乎完全没有讲,我还是在后期私教课的课程中慢慢掌握的。所以我认为,好的法条讲解应当是,知识点,法条演绎,案例运用的合一。

(3)培训机构认为他们的模拟题比真题难,事实上在我看来比真题容易多了,完全不足以应对真题的挑战,至少在民商诉这方面是这样的。如果真题案例再凝练一点,打印在纸上,也许看起来还比较舒服,但是加上狭小的屏幕,许多马赛克,毛糙的题目,难度又提升了一个数量级。

(4)真题的指导价值非常大,李劲松老师围绕十年真题的设问总结出回答的角度,也就是所谓的采分点,在我看来采分点不是培训机构那样固定背诵的东西,而是一种对法条的掌握,对逻辑的理解,再加以简练的表达。实际上其他科目,李佳的行政法,高甲的刑诉法,这些科目的题目都有类似的结构,行政法问合法违法?做何判决?哪一个不是能答出三个点来,刑诉中前几年的设问,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审理?难道不是和今年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不同一样不得回答四五个点?这些东西都需要对真题正确的解读和回答,这也是选择课程和学习的关键。而像某些人那样为了自拟一个简单的答案连设问都改了,简直是掩耳盗铃只能让人发笑。

(5)关于案情拆分法。如果命题较为简单,是剧情的叠加,则可以通过拆分,选取有效案情的,这一方法崔红玉老师也曾经说过。但是在考场上复制的东西的格式会变掉,是否能来得及这样慢慢调整,似乎并不乐观。我过去曾经是在题干中标画,后来和在考场上我没有使用标黄功能,都是直接复制可能相关的案情到设问下面,然后直接在下面作答,这样显示的区域较大,看着比较舒服,也方便直接复制题干内容,但是因此也遗漏了民商诉案情的最后一句“提出不同观点。”

(6)做题和听课,之前我说的我反对客观题要多听课,主观题要多做题的观点。课程有两种,一种是知识点扫盲的,这种听上一两遍也就行了,后期更多的是要把知识点串联起来加以记忆。另一种课程是讲题目讲设问讲答题的,试问一下,若是客观题,需要有人给你讲半个小时为什么选A不选B么,你直接看下答案半分钟就解决了,所以客观题要多练题目。然而主观题,为什么这样答,不那样答,答什么,不答什么,难道不值得对这个设问花半个小时讲解一下背后的法条和逻辑么?如果都不知道正确答案是什么,怎么去做题?扫盲的课可以少听,但对于答题,特别是真正的讲真题的课,应当多听。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听多了,对于类似的设问,至少心中也有个答题的大概。

(7)对于法条,如果你记得住法条的序号,最好的做法是直接默写,节约时间,而且就算错了也只耽误打几个字的时间,感觉民商诉的题目更多需要逻辑演绎,不是简简单单抄法条得分的。如果是你确定答案,也确定法条大概的位置,比如刑诉,行政,可以去翻法律文件,这样答题也是很正常的。但如果想要在考场上去翻法条,几乎是不可能的,对法律法规汇编的熟悉应当放在平时,可以结合法律法规汇编练习,所以最好练习搜索关键字,例如民诉证据规定,我就直接搜“证据的若干”,担保制度解释就直接搜“担保制度”。

(8)做题量这个东西,其实我主观题做题大概也就500题不到,而且越到后面反而越少了,小案例大约还做了900以上,但那种东西感觉对考场没什么帮助,我还是那句话,只有知道真题怎么问,我该怎么答,才能有练习的意义,此时才能在练习中运用法条,逻辑推理,去支持自己的结论,并思考如何用更简练的文字。

(9)在平时用每一分钟多,看每一个知识,在考场上用每一分钟,去抓住能拿到的每一分。抽刀要熟,拔刀要快。

8、关于一些技巧方面的建议

(1)对于法律法规汇编可以打开后调整到右边的法条显示区和左侧侧边栏正好相同的宽度,但是高度不能拉的太高靠近边框,否则在考试系统中会默认变成全屏模式,这样可以在该区域显示出法条,且不会遮挡答题区域。法律法规汇编的左侧目录选择区可以适当宽一点,因为可以隐藏到界面以外的区域,需要的时候才拖动出来选取,这也和觉晓的法条系统基本一致。

(2)我后期总结出了一个方法,对于案情较短的案例可以直接复制全文到答题区域,然后在题干下面直接作答,完成后再删去题干,这样不用再题干和答案之间来回看,也可以方便的直接复制题干中的人名地名。对于刑法这种四段五问的结构,这种方式非常适合,只需看指定案例中的文字,无需复制其他段落。但对于民商诉大案例,没有找到太好的办法,技术水平足够好的可以使用拆分法,但是在考场上难以运用。

(3)我记忆是考场上可以使用复制黏贴快捷键,但用不了其他的例如Ctrl+Z撤销快捷键、Ctrl+X剪切快捷键。并且考试中在答题区域,你无法像在文档中一样用鼠标拖动答题区域中的文字。总之一句话,只能复制,不能剪切。

(4)开局记得选一下输入法,我一开始都在用qq拼音,后来想起来才换成搜狗,不过发现好像都没有在自己家好用,但这一点好像也没有办法。

(5)选做题的选框好像是在左下角,左边自上往下三排按钮,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选做题,这个区域一般用不到,放法条最合适,选择选做题的时候会弹出复选框要你确认,应该不会弄错。

(6)答题区域上部有大型方格马赛克,下部有放偷窥膜,反正看着不太舒服,没有平时的模拟考试系统好用,好在法条系统不卡,而且能比法律法规汇编搜出更多关键词,类似于二级目录。

(7)客观题的时候我不是很紧张,但是主观题真的很紧张,但现在看来功夫还在平时。

(8)主观题的考察范围和客观题不同,范围大大限缩,所以那种扫盲类的课不一定有用,知识点和法条还是要加以深入研究,串联学习,同样的法条每一次学习都有新感觉。民商诉的核心我认为在非延考中还是以合同法和担保法为主,合同和担保同样也是最复杂的东西,包含了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担保制度解释等等重要文件,民诉中除了民诉法和民诉解释的一些重要规定,民诉证据规定也是多年考察,其实考前我对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进行了强化学习,但是今年并没有用上。

9、关于未来法考的一些想法

(1)切记在考试中最重要的是设问,不是左边的法律法规汇编,也不是你敲的答案,最重要是那一行设问!设问是命题人想让你回答的根本所在,你一切观点,理由都要围绕设问展开,而不是像某些人真题解读一样根据自己的答案修改设问。

(2)未来的考试必须紧紧围绕命题人的想法回答,寻找命题人的角度非常重要。目前机构对于这方面做的还不够,我认为未来必须抓住命题人的视角,加以分析,才能在更加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优势。正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3)老孟总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不过我认为他没有理解这句话,对于二战考生,必须在掌握主观题考察知识范围的基础上,从命题人真题设问的角度出发,在熟练掌握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做到正面回答命题人的设问中的考点,这也是未来可能的趋势,一旦答非所问,后果将非常严重。

(4)在法庭上不是要说服对方,而是要说服法官,因为法官是最终的评判者。考场上不是争辩机构的好坏,而是要尽量了解命题人的思路,从命题人的角度找到回答的方向,做到举一反三,并且用有逻辑,条理清晰的回答取悦阅卷人,比如我的这篇文字。

10、结语

总之,《孙子兵法》中有一句话,仗还没打就可知胜负。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知己:

(1)对于设问的分析是否到位?设问中希望你答出的采分点究竟在哪里?是希望你以最简便的回答得出唯一的正确的结论?还是希望你以严谨的说理为你代表一方的观点提出有力的论证?或者是让你比较不同法律规范在内容上或适用上的不同?或者是在私法上让你详细阐述权利的由来?或者是在公法上让你详细阐述在具体实践中如何适用若干规范?

(2)对小前提法律事实的观察是否准确,是否遗漏重要的句子,对于案情你是否能做到明察秋毫?

(3)对大前提法律规范的掌握是否熟练,能否适用准确的法律规范,能否为权利找到规范的基础,为能否区分不同情况下类似法律规范适用的前提和条件?

知彼:

(1)对于结论的设问,能否找到准确的答案并写出有力的理由?能否第一时间在相似的法律规范中准确找到适用于千回百折的案情所需的规范,并得出正确的结论?

(2)对于说理的设问,能否找到准确的采分点?能否寻找或者总结出支持自己观点的法律规范或学理支撑,为自己的观点提出有力的论证?

(3)对于规范比较的设问,回答的是否全面?能否给出想要的全部异同?

(4)对于多个规范对应一个权利的设问,能否循序渐进给出权利的基础?

(5)对于一个事实对应多个规范的设问,能否找全具体实践中所可能需要适用的法律规范,并根据具体的法律事实依据规范逐项处理?

感谢:感谢这一年多的时间里,老婆和父母对于家庭的付出,在我看书的日日夜夜里,他们在默默的做了很多。感谢我可爱的宝宝,他们给了我学习的动力和力量。感谢我的宠物仓鼠,它陪着我日日夜夜的学习,和我一起听了无数节法律课,成为了一只法律鼠。

后记:我的水平不高,但我愿意解答任何问题,可以支持,弥补我股票的亏损。如果对于人生方面我有什么建议的话,那就是远离一夜暴富,好好努力学习。

盛侃

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 1 赞一个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有始有终88

邀请 上一篇: 民事实务|“完美”借条的14个重要要素及相关法律 下一篇: 40岁在职警察的我,没报培训班,但我有自己的法考江湖路 已有49评论最新评论 引用 善良的朋友 2023-5-4 12:06 总结经验非常好,写得非常全面详细,非常感谢你!学习了! 引用 fasofa 2023-5-4 12:16 小伙子长得蛮帅的啊 引用 老将新兵 2023-5-4 12:36 引用 Ma先生 2023-5-4 13:12 引用 西门大官人2020 2023-5-4 13:44 很好的分享!非常感谢! 引用 西门大官人2020 2023-5-4 13:44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3-05-04 12:06
总结经验非常好,写得非常全面详细,非常感谢你!学习了!
互相学习! 引用 xfwm5pqbW 2023-5-4 14:37 这成绩不代表什么,还是尽快忘了,多实务操练才是王道 引用 JackinCA 2023-5-4 14:49 恭喜。!! 感谢!! 引用 xfwCXMvxY 2023-5-4 17:38 感谢
引用 tan2020 2023-5-4 17:40 我感觉你怎么也跟你口中的崔玉红一样呢 引用 善良的朋友 2023-5-4 19:13 fasofa 发表于 2023-05-04 12:16
小伙子长得蛮帅的啊
确实是! 引用 善良的朋友 2023-5-4 19:14 老将新兵 发表于 2023-05-04 12:36
加油站! 引用 善良的朋友 2023-5-4 19:15 西门大官人2020 发表于 2023-05-04 13:44
很好的分享!非常感谢!
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引用 善良的朋友 2023-5-4 19:16 西门大官人2020 发表于 2023-05-04 13:44
互相学习!
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引用 善良的朋友 2023-5-4 19:17 xfwm5pqbW 发表于 2023-05-04 14:37
这成绩不代表什么,还是尽快忘了,多实务操练才是王道
取得法考证,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还需要继续努力学习的! 引用 善良的朋友 2023-5-4 19:18 JackinCA  发表于 2023-05-04 14:49
恭喜。!! 感谢!!
非常正确! 引用 善良的朋友 2023-5-4 19:19 xfwCXMvxY 发表于 2023-05-04 17:38
感谢
非常感谢才是! 引用 善良的朋友 2023-5-4 19:19 tan2020 发表于 2023-05-04 17:40
我感觉你怎么也跟你口中的崔玉红一样呢
不是吧? 引用 法律人盛侃 2023-5-5 12:19 xfwm5pqbW 发表于 2023-05-04 14:37
这成绩不代表什么,还是尽快忘了,多实务操练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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